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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海网7月4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崔晓旭通讯员杨晓斌)日前,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对一名违规不打表的出租车驾驶员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。
6月21日,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接到群众一通投诉举报,反映其乘坐出租车从五通客运码头前往厦门某酒店的路上,遭遇驾驶员不打表,最终支付车费40元的情况。执法人员接到该投诉举报后,立即展开调查。通过调取该车的车载录音录像佐证,并对当班驾驶员进行依法询问,确认当趟运输确实存在,该车驾驶员并未正确使用计价器进行行程计费,而是向乘车乘客议价40元,到达目的地后收取车费40元。一开始,该车驾驶员还想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辩白,但提出的理由都站不住脚,执法人员通过耐心普法解释,最终驾驶员承认自己议价行为,表示接受处罚。
6月30日,依据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该驾驶员因议价违规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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